陕西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金会
【志愿者章程】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根据《陕西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金会章程》制定本章程。本基金会是在陕西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。
第二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:扶老、助残、济困
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:参与社会文化、教育、卫生、养老、殡葬、环保等社会公益服务
第二章 志愿者、志愿精神与志愿服务
第四条 志愿者:基于自由意志而非基于个人义务或者法律责任,秉诚心以知识、体能、劳力、经验、技术、时间等贡献社会,是不为报酬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人。
第五条 志愿精神:是一种自愿的、不为报酬和收入而参与推动人类发展、促进社会进步以及完善社区工作的精神;是个人对生命价值、社会、人类和人生观的积极态度;是公众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形式。
第六条 志愿服务:是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、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,为推动人类发展、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。
(一)调查核实社会贫困人群的基本情况,唤起社会对贫困人群的关心与捐助。
(二)组织志愿者提供业余时间开展活动,不计报酬,服务社会。
1、组织人力参与扶贫、帮困、助残、失学儿童结对等慈善公益活动;
2、开展经常性的深入敬老院、福利院、康复中心等服务基地,为孤残群体提供生活服务;
3、参与社会建设,环境保护、献血和公益知识宣传等志愿性公益活动;
4、社会突发性灾难事件的仁道救助;
5、参与国家相关公益宣传的主题活动;
6、其他有助于唤醒社会助人风尚、共建和谐社会公益活动。
第七条 志愿者的基本条件
(一)必须自愿加入基金会志愿者队伍
(二)年满18周岁,身体健康。未满18周岁的可在其监护人的陪同下参加队伍的公益活动;
(三)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;
(四)具备提供志愿服务项目以及有关公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时间;
(五)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基金会的规章制度。
第三章 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
第八条 志愿者的权利
(一)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完整信息以及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;
(二)就志愿服务工作向基金会提出建议和意见;
(三)获得“陕西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金会志愿者证书”;
(四)对基金会有重大贡献时可获得奖励。
第九条 志愿者的义务
(一)遵守法律、法规,不违反道德准则;
(二)遵守基金会的相关规定,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《陕西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金会章程》和宗旨的活动;
(三)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,维护基金会和志愿者形象;
(四)服务时应尊重受服务者的权利,对因服务而获取的信息应该予以保密;
(五)拒绝向受服务者收取报酬;
(六)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第四章 志愿者的申请招募与退出
第十条 任何有志于成为基金会的志愿者的个人和团体,都可在基金会官网http://www.fljjh.com填写志愿者申请表。
第十一条 基金会负责公布招募志愿者的信息,组织实施对申请者的审查和考核,并最终确定招募的志愿者名单。
第十二条 志愿者一经录用可领取“陕西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金会注册志愿者证”,顺利完成200小时志愿服务,基金会将向其颁发“陕西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金会个人会员证”及“志愿者证书”。
第十三条 志愿者在项目结束后可自愿退出志愿服务。项目进行过程中,志愿者欲终止志愿服务时,需向基金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方可退出。
第五章 志愿者的管理与培训
第十四条 基金会负责对志愿者进行管理并提供培训和相关服
第十五条 志愿者的管理
(一)基金会建立志愿者人才信息库,实行分类管理;
(二)如实记录志愿者服务的具体时间和工作内容并备案;
(三)对违反基金会相关规定的志愿者,基金会将视情况采取提醒、教育直至取消其志愿者资格的措施。
第十六条 志愿者的培训
(一)基金会对其进行岗前的工作说明和基本技能培训;
(二)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项目人员进行培训、辅导;
(三)针对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为目的的志愿者设计的专业性培训;
第六章 志愿者的奖励
第十七条 基金会对在开展活动中提供良好服务、表现出色的志愿者,采取以下奖励办法。
(一)将志愿者的表现和工作成绩反馈给其所在的单位人力资源部;
(二)在基金会官方网站、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宣传;
(三)为志愿者做出工作晋升或推荐鉴定;
(四)对表现突出者将授予“优秀志愿者”称号
第七章 附 则
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、修订由陕西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金会
负责。
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。
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陕西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金会志愿者伦理守则
一、我愿诚心奉献,持之以恒,不无疾而终。
二、我愿助人自助,回馈社会,不享受特权。
三、我愿专心服务,实事求是,不享受特权。
四、我愿客观超然,坚守立场,不感情用事。
五、我愿耐心建议,尊重意见,不越俎代庖。
六、我愿学习成长,汲取新知,不固步自封。
七、我愿忠于职守,认真负责,不敷衍对付。
八、我愿配合志愿者管理者,遵守规则,不喧宾夺主。
九、我愿热心待人,调和关系,不惹事生非。
十、我愿肯定自我,实践理想,不好高骛远。
十一、我愿尊重他人,维护隐私,不轻诺失信。
十二、我愿珍惜资源,拒谋私利,不牵涉政治、宗教、商业行为
陕西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金会
2013年5月